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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马大定理,弱智者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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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8 0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qwerty 于 2023-6-3 15:27 编辑

文章在中科院智慧火花跟帖发布

费马大定理,证明了全世界数学家都是白痴



    摘要:费马大定理是一个主项为集合概念的命题,只能是对不同的变量n去一个个地解决,因为世界上所有的数学定理的主项都是普遍概念或者单独概念。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数学定理的主项是集合概念。国际数学界对费马大定理的证明错误百出,一无是处!它不仅仅违反了三段论公理,还错误地使用反证法,反推时没有逆行传递性,表明整个国际数学界缺乏正确的逻辑思维。


    关键词:费马大定理,集合概念,三段论公理

        一,预备知识:数学命题的主项必须是普遍概念或者单独概念
    全世界的数学定理的主项都是普遍概念或者单独概念,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数学定理的主项是集合概念。
                          1, 概念的種類

(1),單獨概念和普遍概念

      a,單獨概念,反映獨一無二的概念,單獨概念的外延只有一個。例如,上海,孫中山,,,。它們反映的概念都是獨一無二的。數學中的單獨概念有“e”“Π”。“e是超越數”就是一個單獨概念的命題。

     b,普遍概念,普遍概念反映的是一個對象以上的概念,反映的是一個“類”,這個詞項的內涵由為了包含在詞項外延所必須具有的事物的性質組成。就是说,普遍概念的每一个个体必然具有这个概念的基本属性。例如:工人,無論“石油工人”,“鋼鐵工人”,還是“中國工人”,“德國工人”,它們必然地具有“工人”的基本屬性。數學中的普遍概念有例如“素數”,“合數”,等。“素數無窮多”就是一個普遍概念的命題。數學證明對象全部都是普遍概念或者單獨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a,集合概念反映的是集合體,這個詞項的外延由詞項所應用的事物集合組成,例如“中國工人階級”,集合體的每一個個體不是必然具備集合體的基本屬性,例如某一個“中國工人”,不是必然具有“中國工人階級”的基本屬性。集合概念的命題是不需要證明的,也是無法證明的,只能是歸納總結。集合概念的主项命题一般都是二阶逻辑问题。即变化率的变化率。费马大定理n是一阶变化率,xyz是二阶变化率。

b,非集合概念(省略)。

2,为什么数学证明的对象只能是普遍概念或者单独概念
这是因为数学家的武器级别都是一个“类”,即:定理,公理都是普遍概念,只能攻击同样级别的命题主项。而“集合概念”是一群类,是一群普遍概念。就好比一个人无法战胜一群敌人,而这个一群有可能是无穷多个类。
这个问题也影响了希尔伯特第十问题:不定方程有无整数解的判定是否可行。增加了一个结论:主项是集合概念的命题不能证明是可以判定的。

             二,費馬大定理的主项是什麼概念的命題
      1,费马大定理是一个集合概念的命题
    \[x^n+y^n=z^n\] .....(1)
對於>2的自然數,費馬說沒有 整數解,由於n=3, 4, 5, ...以致無窮,當然屬於集合概念,應該從=3,4, 5,....逐一證明。那麼,安德魯懷爾斯和其他数学家共同完成的证明是否成立?
      2,转换命题
        請注意他的證明方法,他證明的是:假如存在一個反例,注意,反例只要一個就夠了,格哈德.弗賴费马大定理,

(弗莱)
將方程(1)轉換成為一個普遍概念的椭圆曲线方程:如果費馬大定理是錯誤的,那麼,至少有一個解,\[A^N+B^N=C^N\],經過一系列演算程式,使得這個假設解(反例)的費馬方程變成:

\[y^2=x^3+x^2(A^N-B^N)-A^NB^N\],.......(2)

他指出這裏實際上是一個橢圓方程:

\[y^2=x^3+ax^2+bx+c\],......(3)

注意,(3)式是一個普遍概念。所有的橢圓方程都具有這個性質。
橢圓曲線是域上虧格為1的光滑射影曲線,它的(仿射)方程,通常稱為維爾斯特拉斯方程,可以寫成(3)式。

                     三,错误的逻辑
     看看那些所谓的数学家们是怎样推导的(费马大定理—一个困惑了世间智者358年的谜):

费马大定理有反例则弗赖椭圆曲线方程成立。

弗赖椭圆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肯.黎贝1985年证明了弗赖椭圆方程不能模形式化)。

(肯黎贝)

谷山志村猜想断言每一个椭圆方程都可以模形式化。

因此得出结论:弗赖方程不能成立(即原先假设的反例不能成立),所以费马大定理成立。

上面的推理错误百出,因为:
三段论:
大前提:(谷山——志村断言)每一个椭圆方程必然可以模形式化(全称肯定判断A)。

(谷山与志村)
小前提:弗赖椭圆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肯.黎贝费马大定理,弱智者最后的盛宴_图1-8证明了这个问题)
————————————————————————————————————————
结论:(只能得出否定结论,因为根据规则,前提中与否定的,结论只能否定。)
1,所以弗赖方程不是椭圆方程(特称否定判断O)。
2,谷山志村猜想不能成立。
就是说,肯黎贝定理与谷山志村猜想只能有一个正确,一个错误,不会两个都是正确的。



                四,费马大定理与谷山志村猜想的关系
     弗賴方程只有被模形式化,谷山—志村猜想才與費馬大定理是交叉關系,費馬大定理才可能有反例,並不是必然有反例。
    如果弗賴方程不能模形式化,費馬大定理與谷山志村猜想是反对關係。
肯.黎贝定理(弗赖椭圆方程不能模形式化)与谷山志村猜想(每一个椭圆方程都可以模形式化)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一个是错误的。


       就是说,弗赖方程无论是否可以模形式化,都推不出费马大定理是成立或者不成立。为什么?因为:
    概念间交叉关系,是一种对称关系,是一种非传递关系,谷山志村猜想对与错都不能传递到费马大定理的对与错;
   概念间的反对关系是一种对称关系,是一种非传递关系,谷山志村猜想对与错都不能传递到费马大定理的对与错。

(概念之间的关系是中国政府公务员历年考试题目,有1000万中国青年学习过这个内容,绝大多数考试的中国青年不会搞错)

          五,违反了三段论公理
国际数学界的推理违反了三段论公理。
根据,三段论公理:
凡是对一类事物性质有所肯定,则对该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分子的性质也应该有所肯定;
凡是对一类事物性质有所否定,则对该类事物中的每一个分子的性质也应该有所否定。
从概念的外延方面看,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中国科学院的数学流氓是怎样练成的_图1-7
图1表示:s类包含于m类,m类包含于p类,所以,s类包含于p类;
图2表示:s类包含于m类,m类与p类全异,所以,s类与p类全异。
三段论公理的客观基础就是类与类的包含关系和全异关系,是人类亿万次重复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不证自明的性质。

我们设图中的:
M 为\[y^2=x^3+ax^2+bx+c\],即(3)式;
S 为 \[y^2=x^3+x^2(A^N-B^N)-A^NB^N\],即(2)式,
如果M具有性质P(模形式化),S却不具有性质P,得出了违反公理的结论。也说明了谷山志村猜想证明有错误。
好比说浙江省属于中国,杭州市属于浙江省,但是,杭州市不属于中国。
           
               
               六,概念的属性取决于当时的语境

   顺便说一句,一个词项是什么概念,取决于当时的语境,例如:
1,“费马大定理是很著名的数学问题”。这里的“费马大定理”属于单独概念。
2,“费马大定理是说n=3,4,5,...时没有整数解”。这里的“费马大定理”指集合概念。

  还有,费马大定理是无穷多个定理的集合,(n=2时叫做勾股定理)n=3时是一个定理,n=4时是一个定理,....。而不会有一个总定理,就是说没有一个集合概念的总定理。这是因为证实的局限性,证实只能增加一个可信度,而不能证明整个理论的正确性。看到了康托尔的厉害了吗?他认为无穷是有级别的。数学只能证明最低级别的无穷。
     
从费马大定理的被认可,我们看到了整个国际数学界思维混乱,数学界群体缺乏基本的逻辑训练,导致了数学在错误道路上运行。总之,重大数学问题不能由几个所谓“大师”说了算,必须由数学家逻辑学家语言学家共同鉴定。
         
             七,给安德鲁怀尔斯鉴定的法尔廷斯也是错误的

(法尔廷斯)

莫德尔猜想与费马大定理也不是等价关系,由莫德尔猜想推不出全称判断的费马大定理,所以,法尔廷斯推出特称判断的结论:费马曲线
,(n>3)上只有有限个有理点。”只有有限个有理点”  是一个特称判断,表现形式为:“有些A是B”。而一个数学定理要求:“一切A是B”。所以,法尔廷斯的结论不是一个定理,他的工作只是一个有意义的探索,对于解决问题没有任何作用。我们看到,许许多多的错误结论获得了菲尔兹奖。

   为什么法尔廷斯的结论是错误的?
   原因是:我们首先需要知道有理点是 “有” 还是 “无”,法尔廷斯也不知道,他是说:我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有理点,我只能假定它,如果有,也是有限的。
现在明白了法尔廷斯的错误在哪里吗?
    他犯了预期理由的错误:“假定费马曲线存在有理点”,就是引入了一个“加定存在”的非逻辑前提,这个错误使得后面的结论没有任何效力。
    因为数学证明严禁引入非逻辑前提。
1,假定。只能用在否定结果的证明中,例如,欧几里得证明素数无穷多个。
假定a成立,可以推出b,得到c,c与a矛盾,所以假定的a不能成立,得到非a。
2,假定不能用在肯定的结论。假定a,可以推出b,得到c,c=a,或者c包含a,所以假定的a成立。(这个就是预期理由的错误)
3,为什么“假定”只能用于否定的结论,而不能用于肯定的结论?
        一个对科学理论更强的逻辑制约因素是,它们是能够被证伪的。换一句话说,因为以后能够被观测作有意义的检验,理论一定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种证伪的判据是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一种方法。原因在于证实的内在局限性,证实只能增加一个理论的可信度,却不能证明整个理论的完全正确。因为在未来的某一个时刻,总是会发现与理论有冲突的事例。
  

数学不能放纵自己,数学要守规矩,数学必须自律。
最近几十年,数论成果大爆炸,实际上是错误信息大爆炸,数论成果是不会大爆炸的,因为,数论知识的产生成本是非常高的,数论存在了2000多年,成果就是这么一点点,以至于一个学习数论的学者都不可能错过任何知识。

2016年10月,我写信告诉安德鲁怀尔斯和肯黎贝、泰勒,美国数学年刊,他们知道了真相,安德鲁怀尔斯流露出这张悲惨的照片。
(作者王晓明在费马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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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8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kPark 于 2017-12-18 14:12 编辑

如果弗赖方程成立有疑,则它不能被用于证明费马大定理。!!!!!
弗赖方程有疑并不能否定N>2。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宣称自己证明费马大定理,都是错误的。
发表于 2017-12-18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先生,如果已被数学界认可的费尔马大定理的证明是错误的,没关系,我将给补充一个正确的证明,那是通过证明比尔猜想后,用归谬法证明费尔马大定理,不过仅有4~5行字,如果能够在世界上主要数学杂志上发表,就算达到了补充。
发表于 2017-12-19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不是太难吧!费马当时可是已经解决了的。为什么历代数学家要一次一次地去证明呢?
有人证明幂指数n为3,4次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有人证明幂指数n为7次时费马大定理成立;
还有人证明幂指数n在100次以内费马大定理成立;
我虽不才,但我估计那些证法不可能对。世界上证明题哪有一次一次的证明的呢?再说了,英国人用300多页纸证明,世界上哪有用这么多纸的?再说了,如果有人用了一万页纸证明了一道数学题,这样也有人相信其证明是正确的吗?数学界乱套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具体的n,费马大定理的证明都是对的,n=3时是一个定理,n=4时也是一个定理,....。正如n=2时叫做勾股定理一样,对于所有的n,是不可能一次性证明的,就是说没有一个总定理。大家的讨论很有意义。
发表于 2017-12-1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当初费马大师是以一个总定理提出的,只要证明方法合适,这个总定理是可以一次性证明的。
张天树老师说的有道理,只要证明了比尔猜想,费马大定理的证明也就在此基础上用几行字即可证明。
我估计,费马大定理,3次的证明,4次的证明,……四次以上的证明都是一样的证明,所以,费马在空白页上写道,要想把一个立方数分为两个立方数,把一个四次幂分为两个四次幂,一般地,把任何一个高于二次的幂分为两个同次幂,都是不可能的,对此,我确信发现了一种美妙证法,可惜,这里空白的地方太小,写不下。
根据费马的页边注,可以估计费马的证明是一定存在的,而且不超过一页纸。
发表于 2017-12-19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王先生忘记了,对于你在另一论坛上的这种集合论、造成一些数学命题不可证的观点,我已回复了我的看法,得到网友们的支持。在此重述一下,对于一些由无限情况汇成一集合命题的证明,据我所知,可以使用两种方法给予解决,其一是,推导出用带有变量的代数式(有时,也叫公式);其二,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数学归纳法是证明由有限通往无限的有效工具和方法。正是因为王先生对数学归纳法的认识有与其本身含义不同的理解,才造成对数学归纳法的淡忘,这是不足为怪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0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qwerty 于 2017-12-20 09:58 编辑
被遗弃的草根 发表于 2017-12-19 17:53
王先生忘记了,对于你在另一论坛上的这种集合论、造成一些数学命题不可证的观点,我已回复了我的看法,得到 ...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主项和谓项都不是属性概念,仅仅是实体概念,那就是恒等式,例如二项式“定理”,其实不是定理,只是恒等式。因为没有属性不能算定理。二项式定理是使用数学归纳法“证明”的,所以不是“定理”。数学归纳法不能证明一类事物具有某种属性。
    一个定理就是一个全称判断。一个全称判断的主项必须是普遍概念。一个普遍概念的定义就是依据这个词项的属性确定的。
就是说,一个定理应该是:1,一种具有某种属性的事物有多少(例如素数有多少,高斯类数有多少)。2,一类事物是否具有某种属性(圆周率是一个超越数,e是超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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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lkPark 发表于 2017-12-18 13:48
如果弗赖方程成立有疑,则它不能被用于证明费马大定理。!!!!!
弗赖方程有疑并不能否定N>2。

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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