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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表达式书写防混淆规范[待完善?]
不知有无较完善的标准,尤其是下面第 5) 条.
1 计算有优先级规则,略
2 与乘号符号省略时的有关规则:
1) 明显容易混淆甚至被转义时不可省略乘号,比如2*3不可写为23,
2) 变量包括函数等的名称一般以英文字母 和或 阿拉伯数字 和或 _的组合,但不得以数字开头[有些还包括以*或#等开头,应该是可以的]
3) 有些软件如Mathematica可能是为了更严谨,不允许省略乘号,可能是为此作为补偿为了用户输入方便,优先将 空格/串 视为乘号,比如
2 3 ab g
输出为
6 ab g
表示6*ab*g
ab是一个变量,不表示a*b
4) 优先尊重已有规定或声明或上下文语境下,一般比如ab都认为表示a*b
5) 省略乘号时, 这样的乘号的优先级紧跟^之后,比如
6/ab^3
表示6/(a*b^3)
6) 括号的优先级应该是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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