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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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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9日:下午
因为每个奇素数都可以写成合数±1的情形,所以也无法看出
那些拥有少量余数类的素数有什么特征。
2019年2月10日:上午
找到了素数73问什么只有9种余数的原因了,因为它的2^m的形式
2^0+2^3+2^6正好形成等比数列(指数形成等差数列),它可以
改写成(8^3-1)/(8-1)的形式,即(2^9-1)/(2^3-1),
假设数列2^n-2模数p有集合A的元素构成,则这些元素乘以素数
q,新元素模p还是集合A的元素吗?经实际验证是,余数种类改变
但余数的数量不会变,这个很容易解释,总共就那么多个元素,
相乘后值改变了,但是个数不会因乘数改变,这可以称为余数类
数量不变原理吧。所以数列除(2^9-1)/(2^3-1)余数类的多少,
取决于数列模(2^9-1)余数类数量,与(2^3-1)无关,它是素数,
有前边的命题可知它有9种余数,所以(2^9-1)/(2^3-1)它有9种
余数,这里的论述有点牵强。我们可以回到原来的思路,
2^0+2^3+2^6是等比数列,有3项,公比是8,最高指数为6,
现在我们用数列的指数来表示数列:1,2,3,4,5,……n,
我们把它表示成9n+i的形式,则i可以为0至8的取值,共9种取值,
当i取0时,说明正好9n个数,(1,4,7),(2,5,8),(3,6,9),
(10,13,16),(11,14,17),……,三个一组,三个一组,
正好写完(对于数列n正好是9的倍数时);当i=1时,留出第一项
从第二项起,每三个一组,每组都是以3为公差的等差数列,
每组3项,而且不交叉,也正好把其余项都组成3个为一组的等差
数列,这样余数就是第一项;这里忘了最重要的一个思路没有
说清,那就是问什么,非3个一组呢?因为它们正好整除素数P,
提出一个公共因子2^b,则每组3项的和正好是素数p,这是至关重
要的;对于i的其它取值,可以类似推出,都会剩余前i项的和,
每一个i对应着一种余数,所以有i种余数。这是直接的证明过程。
现在明白了,什么情况时会出现余数较少的情况,那就是拆分成
的2的次幂形式的素数,如果拆分项构成等比数列(指数构成等差
数列),则余数种类比较少。这只是把等差数列分析出来了,其它
情况呢?
89与73一样有(P-1)/8种余数,而且余数类数为11,是素数,它的
2的幂次形式为(2^0+2^3+2^4+2^6),以后为了简略表示,只用指数
的点元素表示,素数89的点素数(0,3,4,6),它不是等差数列,
安组成它的整倍数的思路,也把数列表示成11n+i的形式,看一看
i=0的情况,用4个数一组行不通。
现在找到了241的规律,问什么它的点素(0,4,5,6,7)并没规律,
它不是等差数列,但是4,5,6,7连续(这也不一定是判断余数种类
的依据),那它可以为等比数列,2^4*(2^4-1)/(2-1)=2^8-2^4
与2^0也组成等比数列,公比-16,首项为1,共计三项,有求和公式
1*((-16)^3-1)/(-16-1)=(2^12+1)/(2^4+1)的形式,数列除它的
余数与除以(2^12+1)余数的类目数相同,所得余数在乘(2^4+1),
余数值会发生改变,但是其类目数不变,当然(2^12+1)它为合数,
而乘数(2^4+1)为素数,如果按以前对合数下的结论,这就矛盾了,
但是那是有关乘法的余数类目数的定理,这里是除法关系,合数
(2^12+1)的余数类目数为2*12=24,安理说,素数241的余数类目数
为24/8=3而这里即不是8种,也不是3种,而是维持原判,就是24种,
所以余数的类目数问题真是奥妙无穷。
73本身的点素是等比数列,用了数组法,可是它可以用等比数列
写成等比数列求和公式的形式(2^k-1)/(2^m-1),到这里数列
对它模的余数类目数仍然是k,与命题一致(2^9-1)/(2^3-1),它
为9,除数是素数7,(2^9-1)是合数,为73*7.
所以又有一个新的结论对于素数能写成(2^K-1)/(2^m-1)的形式,
或者可以写成(2^K+1)/(2^m+1)的形式者,除数(2^m±1)是素数,
则它的余数类目数也是k与2k种(+号的是2k,-号的是k)。
对于整个素数而言,这几种形式的素数很少,所以大部分素数的
余数类目数仍然是一个谜,虽然最多的为P-1个。
素数337的点素(0,4,6,8)后三项形成等比数列,2^4(4^3-1)/(4-1),
(2^10-2^4)/3,与2^0不能构成新的等比数列,(2^10-2^4+2+1)/3
(2^10-2^4+2^2-1)/3→(2^10+(-1)*((-4)^3-1)/(-4-1))/3,
(2^10-(2^6+1)/(2^2+1))/3→(2^12+2^10-2^6-1)/(2^4-1)
没有推出有价值的形式。只是带来一个副产品13与65的余数类目数。
分析337时的副产品素数13能写成(2^6+1)/(2^2+1)的形式,所以
它的余数类目数为2*6=12这再一次印证了(2^K+1)/(2^m+1)的结论
当知道余数个数时会得到解决办法,有了结果在找原因,这是一种
倒推法,经数列除337得到了21种余数,所以我们可以把n写成21n+i
的形式,从后往前,21个组成一组,则前边最多余下20项,否则
就是正好为21的倍数,即i=0时,我们任意提取一组数据,提出最大
公共因子2^(21n+1),则剩余指数为:(0,1,2,……19,20),我们倒着
分组(20,18,16,12),(19,17,15,11)留下13,14,在从(10,8,6,2),
(9,7,5,1)留下了3,4,0,对于分好的组,可以提取最大公因子,剩下
数字正好与点素一致,即能整除素数,那么我们看一看,余下的是否
能整除素数337呢?2^0+2^3+2^4+2^13+2^14=24601,除337为73(是素数)
这样好了,从数列的最后一项开始,每过21项分成一组,每组数在
分成4组,而后都留下5项(组成一组),这5组分别都能整除337,
而数列安21项分组,最多留下前20项,所以它有21种余数。
到此,我们可以这样判断一个素数的余数种类,用前m项试除,如果
出现余数0,说明到此就形成了循环,最多试除到P-1项就可以停止了,
因为每个奇素数最多有P-1种余数,总有一个余数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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