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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zkyllcjl

毕达哥拉斯定理与第一次数学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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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发表于 2021-7-10 13:46
中国人不认造假的中华单位论,日本楞种耍泼无效。

拿出根据来!
不要毫无根据的乱放炮!!
数学是科学!
是有理有据的,可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中国有句名言:“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就看你是有理还是无理了!!
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一遛!!!
俺心目中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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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晚霞 发表于 2021-7-10 04:05
jzkyllcjl先生:
       第一、不要说那么多无用的话,你只须指出由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 ...

春灯晚霞:第一,你96楼的话“你只须指出由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现实自然数”比“理想”自然数多出了哪些自然数(不必完全指出来”是无理取闹。我使用集合序列(1)(2)(3),取极限说明了自然数集合是元素个数为非正常实数+∞的想象性非正常集合。而且也指出这三个+∞的比不相同。没有说(1)(2)(3)所确定的“现实自然数”所以,你提出的问题是胡闹、是弯曲的胡闹。
第二, 康托尔提出了无穷序数、无穷基数,你不知道吗?他提出与自然数集合一一对应的无穷集合的基数都是阿里夫0,你不知道吗?夏道行《实变函数论与泛函分析》35页提出了“势的运算:势是元素个数的抽象,势的大小是元素个数多少的抽象,势不仅有大小,而且能和数一样有运算”的概念你不知道吗?这些叙述都是说自然数集合的元素个数是定数。
第三,康托尔的无穷基数(或称势)的理论指出“与自然数集合一一对应的集合都是可数(或可列)集合”,这个概念也是夏道行使用的,你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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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0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jzkyllcjl 须知,你吃狗屎后脑袋受伤,数学是弄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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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1-7-12 08:10 编辑
jzkyllcjl 发表于 2021-7-10 15:56
春灯晚霞:第一,你96楼的话“你只须指出由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现实自然数”比“理想”自 ...


jzkyllcjl先生
       第一、先生在75楼第13至第14行说“[由数列(1)、数列(2)、数列(3)所确定的集合]三个+∞ 表示的多少是不相同的:(2)式表示的比(1)式表示的元素个数多,(3)式表示的比(1)(2)式都多。”你批评我“把这些本来不同的+∞ 证为相等,就是推向极端的谬论。”那么我要求你[只须指出由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现实自然数”比“理想”自然数多出了哪些自然数(不必完全指出来,具体指出一两个就行)]又有什么过分?你既不承认这三个集合所含的元素与N中的元素一样多,又不能指出你所确定那三个集合比N中多了哪些自然数,你凭什么断言“(2)式表示的比(1)式表示的元素个数多,(3)式表示的比(1)(2)式都多。”jzkyllcjl先生,倒底是我在“弯曲胡闹”还是你在胡搅蛮缠?
       第二、jzkyllcjl先生:你【康托尔提出了无穷序数、无穷基数,你不知道吗?他提出与自然数集合一一对应的无穷集合的基数都是阿里夫0,你不知道吗?夏道行《实变函数论与泛函分析》35页提出了“势的运算:势是元素个数的抽象,势的大小是元素个数多少的抽象,势不仅有大小,而且能和数一样有运算”的概念你不知道吗?】等一系列质问我都是知道的!但我对你【这些叙述都是说自然数集合的元素个数是定数】却不敢苟同。夏道行先生在他们合著的《实变函数论与泛函分析》P35页中写道:“势是元素个数的抽象,势的大小是元素个数多少的抽象,势不仅有大小,而且能和数一样有运算”解读这句话的重点是这句话中的两个“抽象”,对于可数(或称可列)集势可以认为是集合中元素的个数的多少;但根据康托尔关于势的定义,对函数y=\(e^x\)的定义域(-∞,+∞)与它的值域(0,+∞)等势的“势”就不能形象的解读成“元素个数的多少”了。无限集“势的大小”只有\(\aleph_0\)[定义:凡与自然数集N对等的集称可列集,记可列集的势为\(\aleph_0\)]和\(\aleph\)[定义:称0与1之间实数全体所成之集的势为连续点集的势,这个势记作\(\aleph\)]两种,且\(\aleph_0\)<\(\aleph\)。\(\aleph_0\)和\(\aleph\)之间不存在其它的势,这就是康托尔实数理论的“连续统假设”大难题。夏道行等著《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在第35虽然说了“势不仅有大小,而且还能和数一样有运算”。但在同一页的倒数第6行至该页结束有\(\aleph_0\)的加法、乘方运算结果依然是\(\aleph_0\)。jzkyllcjl先生,你见过这样的定数吗?
       第三、对先生[康托尔的无穷基数(或称势)的理论指出“与自然数集合一一对应的集合都是可数(或可列)集合”,这个概念也是夏道行使用的,你不知道吗?]的质问,我的回答是我当然知道!但我不知道先生为何有此一问,你若想以此说明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自然数的元素个数不等吗?那你就大错而特错了。因为你的数列(1)、(2)、(3)所确定的自然数集合的势都等于\(\aleph_0\),所以它们都与自然数集对等,这不正是我在81楼证得的结果吗?jzkyllcjl先生,对于康托尔实数理论你不太理解这很正常,但你不能把自己不理解的知识都说成是人家的错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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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elim 违背无穷无有终了、未有穷尽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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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背事实”是一个病句.你jzkyllcjl违背了人不吃狗屎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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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晚霞 发表于 2021-7-11 01:15
jzkyllcjl先生
       第一、先生在75楼第13至第14行说“[由数列(1)、数列(2)、数列(3)所确定的集合] ...

春风晚霞:第一,我已指出:【(1)与(2)两个数列的极限都是+∞,但根据它两的来源,得到
lim n→∞(n+1)/(10n-1)=1/10,,这个计算(2)式的极限比(1)式的极限大,同理算用到第一卷一分册整序变量的计算不定式,定值法, 可以证明对于(3)式的极限比(2)与(1)的极限都大。这些结果是非正常实数 ∞大的本质。也是非正常集合的本质。是无穷集合的本质。你使用的无穷次集合的并运算也需要使用极限的思想极限具有达不到的性质,所有无穷集合都具有不可构成的性质,无穷不是正常数,不能说三种情况的极限一样多,∞  / ∞ 是不定式,其比值需要计算。
第二,虽然你说了势的运算与数不同之处,但根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泰顿对夏道行、康托尔“势(即基数);i非正常实数”的来源来看,我就不能同意提出无穷基数的术语;因为自然数集本身就具有不可构成的 非正常集合性质,其元素个数就是不确定的,实数集合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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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春风晚霞 于 2021-7-12 03:16 编辑
jzkyllcjl 发表于 2021-7-11 15:22
春风晚霞:第一,我已指出:【(1)与(2)两个数列的极限都是+∞,但根据它两的来源,得到
lim n→∞(n ...


jzkyllcjl先生:
         第一、你的叙述【(1)与(2)两个数列的极限都是+∞,但根据它两的来源,得到\(\lim\limits_{n\to\infty}\)\(n+1\over 10n-1\)=\(1\over 10\)这个计算(2)式的极限比(1)式的极限大,同理算用到第一卷一分册整序变量的计算不定式,定值法, 可以证明对于(3)式的极限比(2)与(1)的极限都大。这些结果是非正常实数 ∞大的本质。也是非正常集合的本质。是无穷集合的本质。你使用的无穷次集合的并运算也需要使用极限的思想极限具有达不到的性质,所有无穷集合都具有不可构成的性质,无穷不是正常数,不能说三种情况的极限一样多,\(∞\over ∞ \)是不定式,其比值需要计算。】存在以下严重错:① 、由极限等式\(\lim\limits_{n\to\infty}\)\(n+1\over 10n-1\)=\(1\over 10\)得不到数列(2)所确定的元素比数列(1)所确定的元素多的结论,这个极限等式只是表明无穷大量(n+1)与无穷大量(10n-1)是同阶无穷大,不能说明你的数列(2)所确定的自然数比你的数列(1) 所确定的自然数多。②、你若不用无穷次集的并运算的思想你就得不到这两个数列所确定的元素的个数比为\(\lim\limits_{n\to\infty}\)\(n+1\over 10n-1\)。③、华东师大的《数学分析》我用过,那里称无穷大量的极限为“非正常极限”,但没有“非正常实数∞”之说。④“非正常集合”是什么集合?它与“正常集合”有什么区别?“非正常集合”的本质又是什么?这些概念在运用前缺乏必要的说明,使得整个叙述显得无病呻吟,论证不力。
       第二、【虽然你说了势的运算与数不同之处,但根据实事求是的科学泰顿(态度)对夏道行、康托尔“势(即基数);i(从)非正常实数”的来源来看,我就不能同意提出无穷基数的术语;因为自然数集本身就具有不可构成的 非正常集合性质,其元素个数就是不确定的,实数集合也是如此。】该段叙述有如下错误:①、所谓“非正常实数”也就是先生屡次说到的“无尽小数”,先生的《全能近似分析》不承认“无尽小数”是实数,这里把它称为“非正常实数”是《全能近似分析》不自洽的表现。 ②“实事求是”是政治术语,不能作为数学论证的依据。先生不会忘记你过去的贴文,张口必马列,闭口必毛泽东思想。其结果先生连辩证无穷观是实无穷观都不知道,偏要用伟人的实无穷观来反对实无穷理论,这确实滑稽。③、至于[(从)非正常实数”的来源来看,我就不能同意提出无穷基数的术语];jzkyllcjl先生,因为“纯数学不依赖于任何个人的特殊经验的意义,这当然是正确的,而且这也适用于各门科学的所有已经确定的事实,甚至适用于所有的事实。”【参见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特辑》恩格斯《反杜林论》P38第8行至第10行】所以,你同意与不同意又有什么关系?正如杜甫所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jzkyllcjl先生,你除了同意你的《全能近似分析》外,你又同意过谁的数学理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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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2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晚霞 发表于 2021-7-11 09:15
jzkyllcjl先生:
         第一、你的叙述【(1)与(2)两个数列的极限都是+∞,但根据它两的来源, ...

春风晚霞:第一,你说;没有“非正常实数+∞”之说,但华东师大《数学分析》(1988年2月印刷)80页最后一行这样说了。第二,根据笔者对自然数集和来源的(1),(2,(3)式,可知自然数集合的元素个数为非正常实数,所以自然数集合为非正常集合。
第三,由于无尽小数的位数是非正常实数+∞,所以无尽小数不是定数,不是实数。
第四,根据恩格斯指出的:“数学家的方法常常奇怪的得到正确的结果,但他们……。他们忘掉了:全部所谓纯粹数学都是研究抽象的,它的一切数量严格说来都是想象的数量,一切抽象在推到极端时就变成谬妄或自己的反面。数学的无限是从现实中借来的,……,而只能从现实中来说明,……。而这样一来,问题就说明了[2]”。,我们就需要个嗯局非正常实数+∞的来源,消除现行教科书中无穷基数、无尽小数中的错误论述,消除它们产生的连续统假设、三分律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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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风晚霞先生与学渣 jzkyllcjl 理论,不会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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