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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歌德三十年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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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4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献给心哥无脸人:
王元结舌瞪眼瞧
“9+9”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
马氏分流归纳法,陈氏还魂瞪眼瞧。
素数定理上帝造,无奈哥猜半分毫。
中华马氏新定理,王元结舌瞪眼瞧。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斥心有一只歌:您就是扑入泥潭、不可自拔、深受错误路线其害而不自知的民科典型之一。
心有一只歌先生:请再仔细看看清楚!
潘氏兄弟说:“利用陈景润的加权筛法不可能证明命题{1,1}。”
王元说:“用目前的方法的改进不可能证明(1,1)。”
杨乐说:“陈景润的证明是不可能到达1+1的。”
刘建亚说:“再用筛法去证明{1+1}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有发展**性的新方法,才有可能证明{1+1}”
请问心有一只歌,潘氏兄弟、王元、杨乐、刘建亚等官科的如上说,是不是否定了先前的“证猜路线”!!!即使你说的(1+2)中必然含有(1+1)是正确的,那您能否定大师们的如上说嘛?那于哥猜的证明有何意义呢?君闭眼不见一批又一批的民科沿着错误的证猜路线前赴后继地扑入泥潭、不可自拔的惨状。而您却一再坚持对错误的证猜路线进行辩护,您让我说什么好呢?说“那就是有意坑民害民了”实在是冤枉您了。因为您根本就没有自知之明---身陷泥潭而不自知。可怜啊,可怜。可恨啊,可恨。真真地可怜加可恨。
 楼主| 发表于 2011-3-6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各位网友:
有人说“数学归纳法是针对连续的自然数而言!”---说的没错。不过,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中所说“ 2°假定n=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就是假定n等于某一自然数k时命题成立 则n=k+1时命题也成立---详见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再版的张禾瑞 郝鈵新编《高等代数》上册第14页第13行文字。既然k是某一自然数,当然k就可以分流为---k=m∈CN+{2ij+i+j|i,j∈N+}和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并分别论证两种情况下n=k+1时命题都成立。所以说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不韪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的规范。
将正整数集N+创新地分解为{2ij+i+j|i,j∈N+}和CN+{2ij+i+j|i,j∈N+}这两个不相交而互补的子集是“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只是对经典数学归纳法的改造与创新,是数学归纳法的一个变种。她扩充了经典数学归纳法证题的功能。她在我的论文《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中得到成功的运用。
“马法”亦可应用于用经典法即可圆满证明的命题---不过那是“牛刀杀鸡---大材小用”,是“脱了裤子放屁---白费一道手续”罢了。请详见《马氏分流归纳法证题示例》一文。
 楼主| 发表于 2011-3-7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HXW-L先生:您所引数学归纳法定理是错误的。您添了油加了醋---变了味。所以您的“用数学归纳法包括所谓创新的马氏分流数学归纳法是证明不了哥猜的!”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正确的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设有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如果
1° 当n=1时命题成立;
2° 假定n=k时命题成立,则n=k+1时命题也成立;那么这个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都成立.

反证法(略).
 楼主| 发表于 2011-3-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各位网友:
数学归纳法所根据的原理是自然数的一个最基本的性质---最小数原理.
(最小数原理)定理 任意一个非空集中,必有一个最小数.

设N是一个自然数的非空集.在N中任意取出一个数m.从1到m共有m个自然数,所以N中不超过m的数最多有m个.因为这是有限个数,所以其中有一个最小数.用k表示这个最小数.k对于N中不超过m的数来说是最小的,而N中其余的数都比m大.所以k就是N中的最小数.
证毕
 楼主| 发表于 2011-3-13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三回蒙汉999先生:“我看,楼主已经认识到我在413楼说的:楼主由变量(2ij+i+j)=常量k≠变量m+3q导出(2ij+i+j)≠m+3q、进而确定2(m+3q)+1为素数,引起后续证明出错,以致于得出“大多数偶数均可表示为素数7和另一素数之和”这样一个明显错误的结果。这就是主贴的症结所在。”---您怎么与心有一只歌等没脸人一样---给我“涂脂抹粉”起来了!!!我挺气愤,我抗议,但很理智。
我在405楼的帖子已经说过,您,蒙汉先生“把绝大多数的偶数归结为7和另一个素数之和”的说法是您自以为是的断章取义---是您将k与具体数值相联系的感性思维所获得的事物的“表象”。在数学归纳法证题的过程第二步2°,是要在假设n=k时命题成立后,利用假设所获得的条件进一步推导出n=k+1时命题也成立---这完全是理论推导(理性思维)的过程---是不能用具体值来说明的。而您却时时处处用具体值来说话,从而得出“把绝大多数的偶数归结为7和另一个素数之和”的“表象”。利用假设条件推理,完全可以推导出无穷多个2((k+1)+2)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形式。例如:2((k+1)+2)={1+2*6}(素数)+{3+2((k+1)-6)}(素数),2((k+1)+2)={1+2*9}(素数)+{3+2((k+1)-9)}(素数),......。可我为什么不那样做呢?因为不需要也不必要更多的表达形式,只要那一种形式足矣!那一种形式就足以证明2((k+1)+2)是可以表二奇素数之和的---这正是数学归纳法证明第二步2°所必须必要的---只求n=k+1时命题也成立,这才是数归法证题第二步2°的“本质”。
理论就是理论,数理逻辑与其不悖,实例具体值奈何不得。她可能与您的感性思维不相吻合,那谁也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的“悟性”来解决了。只有科学的理性思维才能透彻事物的本质。
望再三思。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3-13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各位网友:?W"51j
有人“把绝大多数的偶数归结为7和另一个素数之和”的说法是自以为是的断章取义---是将k与具体数值相联系的感性思维所获得的事物的“表象”。在数学归纳法证题的过程第二步2°,是要在假设n=k时命题成立后,利用假设所获得的条件进一步推导出n=k+1时命题也成立---这完全是理论推导(理性思维)的过程---是不能用具体值来说明的。而有人却时时处处用具体值来说话,从而得出“把绝大多数的偶数归结为7和另一个素数之和”的“表象”。利用假设条件推理,完全可以推导出无穷多个2((k+1)+2)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形式。例如:2((k+1)+2)={1+2*6}(素数)+{3+2((k+1)-6)}(素数),2((k+1)+2)={1+2*9}(素数)+{3+2((k+1)-9)}(素数),......。可我为什么不那样做呢?因为不需要也不必要更多的表达形式,只要那一种形式足矣!那一种形式就足以证明2((k+1)+2)是可以表二奇素数之和的---这正是数学归纳法证明第二步2°所必须必要的---只求n=k+1时命题也成立,这才是数归法证题第二步2°的“本质”。
理论就是理论,数理逻辑与其不悖,实例具体值奈何不得。她可能与您的感性思维不相吻合,那谁也没有办法---只能靠自己的“悟性”来解决了。只有科学的理性思维才能透彻事物的本质。
望再三思。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1-3-16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各位网友:
数学归纳法所根据的原理是自然数的一个最基本的性质---最小数原理.
(最小数原理)定理 任意一个非空集中,必有一个最小数.

设N是一个自然数的非空集.在N中任意取出一个数m.从1到m共有m个自然数,所以N中不超过m的数最多有m个.因为这是有限个数,所以其中有一个最小数.用k表示这个最小数.k对于N中不超过m的数来说是最小的,而N中其余的数都比m大.所以k就是N中的最小数.
证毕
(数学归纳法原理)定理 设有一个与自然数n有关的命题.如果
1°当n=1时命题成立;
2°假定n=k时成立。则n=k+1时命题也成立;那么这个命题对于一切自然数n都成立.
证(反证法)略.
供大家参考.
 楼主| 发表于 2011-3-18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王元结舌瞪眼瞧
“9+9”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
马氏分流归纳法 ,陈氏还魂瞪眼瞧。
素数定理上帝造 ,无奈哥猜半分毫。
中华马氏新定理 ,王元结舌瞪眼瞧。
 楼主| 发表于 2011-3-21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讨论]我对哥猜命题的创新描述与证明

有人说“哥猜是无解命题”;有人说“哥猜是规律,规律只能认识,不能证明”;还各位网友:
有人说“哥猜命题的证明采用数学归纳法。这绝对是行不通的!!”。
我以为,那只是说者个人的主观认识,并非客观实际。我的命题:形如2(n+2)能够找到一个不大于n的正整数m使得2(n+2)={1+2m}(素数}+{3+2(n-m)}(素数)成立,正是我在理论上对客观实际的数理描述,那么的简洁明了,甚至高中生都看得懂。说白了就是:只要您给定一个不小于6的偶数,我就能使之可表二奇素数之和。哥猜无反例就是我上述理论的依据。我的这个哥猜命题,其唯一的证明方法就是数学归纳法。当然不是普通的归纳法,而是经过改进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该法不违数学归纳法定理的规范。将正整数集N+分解为CN+{2ij+i+j/i,j∈N+}、{2ij+i+j/i,j∈N+}不相交而互补的两个子集,这种创新分类法是我的“马氏分流归纳法”的理论基础。马法是在数归法证题第二步2°,在假设n=k时命题成立后,再将k分解为k=m和k=2ij+ij并分别证明其在n=k+1时命题也成立。马法扩充了经典法证题的功能,绝对是"新思想新方法”。前所未见,前所未闻。请详见猜想难题版块《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正因为我的论文是新生事物,人们一时不理解是很正常的。但我坚信,只要不是自以为是而是尊重客观、理性思维的人士,就会很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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