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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为偶数2a素数对
[这个贴子最后由hxw在 2008/11/10 10:41pm 第 2 次编辑]
《曹锐博士认为歌德巴赫猜想有条件成立的结论是错误的》
2002年4月22日青年科学家曹锐博士(也是数学圈外的数学爱好者)在人民网“强国论坛深入讨论区”提出“对于任意偶数F,当(F, F/2)不存在任何(奇)素数时,偶数F不能分拆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已检索到这样一种情况,它使得在从偶数F到F 的一半F/2之间(区间)没有任何奇素数,如:素数 A (240211乘2的93184次幂加1) 与B(669乘2的93165次幂减1)之间不存在任何(奇)素数,这样的素数间距存在多组(几十组)。”及“偶数 300*2^95872+2(300乘以2的95872次幂加2)、200210*2^93184(200210乘以2的93184次幂)不能分拆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因此认为:歌德巴赫猜想的命题A有条件成立是正确的,即:对于任意偶数F,当(F, F/2)不存在任何(奇)素数时,偶数F 不能分拆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即在从偶数F到F 的一半F/2之间(区间)没有任何奇素数时,偶数F不能分拆到两个奇素数之和)。他的提出在网上激起一层又一层波浪。由于人们无能力验证素数 A (240211乘2的93184次幂加1) 与B(669乘2的93165次幂减1)之间是否存在任何(奇)素数及偶数 300*2^95872+2(300乘以2的95872次幂2)、200210*2^93184 (200210乘以2的93184次幂)是否能分拆为两个奇素数之和。因此,迄今为止,人们无法否定曹锐博士的结论。据说曹锐博士的论文被中国数学协会主办杂志所接受了,并“从1972年陈景润以来中国数学协会主办杂志所接受的唯一关于歌德巴赫猜想的论文”。(注:曹锐博士的论文发表何杂志?请网友告知,十分感谢。)
关于曹锐博士的结论用hxw先生独创的“数区理论”即可证明:曹锐博士的结论是错误的。数区理论的主要结论之一是:第K数区含的质数总数大于0至(K-1)数区含的质数总数的总和。
以下是我的证明。
根据换算公式:①将自“正整数N”转化为“10^M”形式,则有:M=lgN
②将“正整数2^N”转化为“10^K” 形式,则有:K=N×lg2
设:C=300*2^95872+2, D=200210*2^93184;
则得素数 A、B所在的数区是:
A=240211×2^93184+1=(10^lg240211)×〔10^(93184×lg2)〕+1≈10^5.3806×10^28051.1791+1≈10^28056.56,即A在28057区;
B=669×2^93165-1=(10^lg669)×〔10^(93165×lg2)〕-1≈10^2.8254×10^28045.45955-1≈10^28048.28,即B在28049区;
C=300×2^95872+2=(10^lg300)×〔10^(95872×lg2)〕+2=10^2.4771×10^28860.3477+2≈10^28862.82,即C在28863区;C的一半即150×2^95872+1≈10^2.1761×10^28860.3477+1≈10^28862.52,即在28863区;
D=200210×2^93184=(10^lg200210)×〔10^(93184×lg2)〕≈10^5.3015×10^28051.1791≈10^28056.48,即D在28057区;D的一半即100105×2^93184≈10^5.0005×10^28051.1791≈10^28056.18,即在28057区。
∵B<D<A<C,C的一半不在A-B之间,∴举例C是错误的(即举例C是不成立的);
∵素数 A与B相差8个区(A-B=28057-28049=8),根据数区理论可知: A与B之间含有成千上万的素数,∴曹锐博士的结论“A与B之间不含素数” 是不成立的。
h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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