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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歌德三十年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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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5-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各位网友:大家好。
王元结舌瞪眼瞧
“9+9”到“1+2”,无奈哥猜半分毫。
马氏分流归纳法,陈氏还魂瞪眼瞧。
素数定理上帝造,无奈哥猜半分毫。
中华马氏新定理,王元结舌瞪眼瞧。
注:中华马氏新定理---马氏奇合数定理、马氏奇素数定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5-17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回48楼123.69.40*先生;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发表议论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我的命题已在《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中用前所未见、前所未闻的马氏分流归纳法已将其完满证明。
请冷静点,别太主观臆想啦。对我的文章王元尚且结舌瞪眼瞧,其徒子徒孙也就只有顿足捶胸如丧考媲般的一片哭闹表演了。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谁也留不住历史的脚步!!!

发表于 2011-5-17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下面引用由歌德三十年2011/05/17 02:28pm 发表的内容:
:em05: 回48楼123.69.40*

先生;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发表议论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我的命题已在《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中用前所未见、前所未闻的马氏分流归纳法已将其完满证明。
请冷静点,别太主观臆想啦。 ...
     :em05: 48楼,没有“ 123.69.40* ”字样,先生是怎么“弄”出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5-19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回48楼123.69.40*先生;下车伊始,就哇啦哇啦发表议论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我的命题已在《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中用前所未见、前所未闻的马氏分流归纳法已将其完满证明。
请冷静点,别太主观臆想啦。对我的文章王元尚且结舌瞪眼瞧,其徒子徒孙也就只有顿足捶胸如丧考媲般的一片哭闹表演了。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任谁也留不住历史的脚步!!!

 楼主| 发表于 2011-5-22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c.ds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5-2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c.ds根本就不懂马氏分流归纳法,居然将N+分流为k=m与k=m+3q两种情况。马氏分流归纳法是将N+分流为k=m∈CN+{2ij+i+j|i,j∈N+}与k=(2ij+i+j)∈{2ij+i+j|i,j∈N+}两种情况。请大家比较各自两种情况的不同。马氏分流的理论依据是:N+=CN+{2ij+i+j|i,j∈N+}{+}{2ij+i+j|i,j∈N+}。显然c.ds是在自以为是地胡乱分流。他根本就拿不出其分流的理论依据。孰是孰非,孰食孰屎,明眼人自明。历史也会证明一切的。王元及其徒子徒孙瞪眼瞧瞧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6-12 0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

《哥德巴赫猜想真理性之证明》一文采用创新的马氏分流归纳法,从理论上证明了“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表二奇素数之和”的必然性---也就是从科学理论上回答了“m”存在的必然性。“m”既然在理论上存在,从实践论上讲就是“能够找到”或“可以找到”。理论上不存在的东西,在实践上无论如何都是找不到的---这就是我文的逻辑。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务请先生注意:哥猜要的是理论上的成立证明,不是实际上的一一验证。
再强调一遍“至于如何才能找到具体的“m”,那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我文1°中也作出了范例:2(1+2)={1+2*1}素数+{3+2(1-1)}素数 2(4+2)={1+2*2}素数+{3+2(4-2)}素数 请您比照一一去作一一去验证吧。但愿您能找出个反例来!!!”。
当然,您尽可用您的“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去证明、验证什么---那完全是您自己的事。我这次明确告诉您:“双异因子奇合数的欧拉函数积和分配律”与我对我哥猜命题的理论证明一无用处。谢您陈的的好意啦。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历史会证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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