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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论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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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1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波论纲要
在传统的认识中,波动是物质运动的重要形式,广泛存在于自然界。波传递的物理量扰动或振动有多种形式,机械振动的传递构成机械波,电磁场振动的传递构成电磁波,自旋磁矩的扰动在铁磁体内传播时形成自旋波。实际上任何一个宏观的或微观的物理量所受扰动空间传递时都可形成波。或波是按一定规律传递能量的事件。
既然波是这样的广泛,下面我们来进行一下波的量子化计算。设某空间一点的波的能量为e,这一点的能流密度为A,而这一点存在能量e的概率为P,则有e=RAP(R为系数),而概率P是波长(λ)和力(F)的函数,则有e=RAp(λ,F),而波长λ=μ/ν(波速/频率),而F是f(t)的函数,则有e=RAp﹛μ/ν,f(t)﹜。
下面我们来讨论e=RAp﹛μ/ν,f(t)﹜这一式子的意义。
一、当f(t)恒定时,那么波处于稳定态或显态。根据质能方程e=mc2则mc2= RAp﹛μ/ν,f(t)﹜则当F(t)恒定时波为显态则m=RAp﹛μ/ν,f(t)﹜/c2,特别说明一下,我们把整个波设为一点,则有这样的表达(设定空间这一点也是相对来   说的,也可以是整体)。如若根据这样的逻辑,即任何物质的出现都是波的显态表现。或者说,我们所说的物质都是波组成的。物质不会凭空生有,也不会凭空消失,只是时刻不同地变换。因此,物质为变化的波。
二、由e=RAp﹛μ/ν,f(t)﹜可变为e/A=Rp﹛μ/ν,f(t)﹜而e/A就是我们所说的场,是和介质没有关系的。场有发放,自然有收敛(在物质方面,正电子和负电子是波的两种相反状态的产物)。引力是波干涉的结果(这一点人们已经用超弦理论去证实了)。
三、从宏观来说,频率ν越小波性越大,反之频率ν越大波性越小,粒子性越大。
四、在宏观状态下,波速μ是因介质不同而波长λ则随之不同,因此波在两种介质之间的传递而表现为横波传递方式。
五、式中f(t)即任何时间变化的力都有可产生场。
六、既然是概率波,则产生波易,消除难,即在理想状态下还原原来的力难(题外话,光电效应的效率是很低的,若要很好地利用太阳能则应该改变这种方式)。
陈华贵
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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